傷病給付
勞工保險傷病給付申請流程、給付標準與所需文件
重要提醒
- 等待期:傷病給付自不能工作之第 4 日起發給,前 3 天不予給付
- 普通傷病:僅限住院期間,門診及在家療養不在給付範圍
- 職業傷病:門診、復健、住院均可申請,給付比率較高
- 請求權時效:自得請領之日起 5 年內須提出申請
普通傷病 vs 職業傷病 給付比較
| 項目 | 普通傷病給付 | 職業傷病給付 |
|---|---|---|
| 適用範圍 | 僅限住院期間 | 門診、復健、住院均可 |
| 起算日 | 不能工作第 4 日起 | 不能工作第 4 日起 |
| 給付比率 | 平均月投保薪資 50% | 前 2 個月 100% 第 3 個月起 70% |
| 給付上限 | 6 個月 (年資滿 1 年可延至 1 年) | 最長 2 年 |
| 計算基礎 | 住院當月起前 6 個月平均月投保薪資 | 事故當月起前 6 個月平均月投保薪資 |
| 給付頻率 | 每半個月給付 1 次 | 每半個月給付 1 次 |
普通傷病給付
因普通傷害或疾病住院不能工作請領資格
- 被保險人於參加勞保期間,遭遇普通傷害或普通疾病
- 須住院診療,不能工作
- 以致未能取得原有薪資
- 正在治療中
不適用範圍
- ✕門診治療期間不在給付範圍
- ✕在家療養期間不在給付範圍
- ✕僅限住院期間方可申請
給付標準
給付比率
50%
住院診療當月起前 6 個月平均月投保薪資之半數
起算日
自住院不能工作之第 4 日起發給
給付頻率
每半個月給付 1 次
給付上限
以 6 個月為限
傷病事故前參加保險年資已滿 1 年者,增加給付 6 個月,前後合計共 1 年
申請流程
1
確認符合請領資格
確認員工因普通傷害或疾病住院治療,且不能工作、未取得原有薪資
2
取得醫療機構診斷書
向住院醫療機構申請傷病診斷書正本,需載明傷病名稱、住院期間、不能工作期間
3
填寫傷病給付申請書
填寫「勞工保險傷病給付申請書及給付收據」,並由投保單位蓋章確認
4
選擇申辦方式
可選擇個人線上申辦、委託投保單位線上申辦、或書面郵寄申請
5
等待審核撥款
勞保局審核通過後,將給付金額匯入指定帳戶
所需文件
勞工保險傷病給付申請書及給付收據(需投保單位蓋章)
必備傷病診斷書正本(需載明住院期間及不能工作期間)
必備被保險人存摺封面影本(用於給付匯款)
必備身分證正反面影本
必備出勤及請假紀錄(視需要提供)
選附領薪紀錄(視需要提供)
選附