法律遵循
員工薪資法扣處理流程
當員工因個人債務問題,薪資遭法院或行政執行署強制扣押時,雇主作為「第三人」必須依法配合處理。 本頁面提供完整的處理流程、金額計算方式及相關法規說明,協助雇主合法合規地處理法扣事務。
重要提醒
收到法院扣押命令後,公司必須在 10 日內陳報並依命令執行扣押。 若不理會或仍將薪資全額發給員工,公司將面臨重複支付薪資的損失風險, 債權人可直接向公司求償。切勿認為這是員工個人事務而置之不理。
收到扣押命令後的處理步驟
依強制執行法規定,雇主收到扣押命令後應依序完成以下步驟
1
收到法院/行政執行署扣押命令
重要期限:收到當日
仔細閱讀命令內容,確認扣押對象(員工姓名、身分證字號)、扣押範圍(薪資、獎金等)、扣押金額或比例、解繳方式及期限。
實務提醒:
- 確認命令是否為正本(非影本)
- 記錄收到日期,作為10日陳報期限起算點
- 影印留存備查
2
確認員工在職狀態
重要期限:收到命令後 10 日內
查核該員工是否仍在公司任職。若已離職或非本公司員工,須在10日內向法院提出異議。
實務提醒:
- 查核人事系統確認員工在職狀態
- 若員工已離職,立即準備異議書
- 若為虛報人頭,除異議外應立即除名
3
向法院陳報(第三人陳報)
重要期限:收到命令後 10 日內
依強制執行法第119條,第三人(雇主)收到扣押命令後,應於10日內向法院陳報員工薪資情況,包含是否承認債權、薪資數額等。
實務提醒:
- 填寫法院附送的「第三人陳報狀」
- 載明員工每月薪資總額
- 載明是否有其他債權人已先行扣押
- 如實陳報,切勿隱匿
4
計算可扣押金額
期限:陳報後、發薪前
依法計算每月應扣押金額。原則上不得超過薪資的三分之一,且扣押後剩餘金額須保障員工基本生活所需。
實務提醒:
- 以稅前薪資計算三分之一上限
- 查詢員工居住地最低生活費標準
- 考量員工扶養親屬人數
- 如有多筆扣押命令,依送達先後順序辦理
5
每月執行扣押並解繳
期限:每月發薪日
自收到命令後的下一個發薪日起,每月從員工薪資中扣除指定金額,並依命令指示解繳至法院或債權人指定帳戶。
實務提醒:
- 在薪資明細中清楚標示扣押金額
- 保留每月扣繳紀錄及匯款證明
- 按時解繳,切勿延遲
- 通知員工每月扣押情況
6
收到移轉命令
期限:依命令指示
法院確認扣押後,會發出移轉命令,要求公司將扣押之薪資債權移轉給債權人。此後公司須直接向債權人清償,不能再支付給員工。
實務提醒:
- 仔細閱讀移轉命令內容
- 確認債權人帳戶資訊
- 按月將扣押金額匯入指定帳戶
7
執行完畢或員工離職
期限:事件發生後 10 日內
當債務清償完畢,法院會發出撤銷扣押命令。若員工中途離職,須在10日內向法院陳報,說明已無薪資債權可供扣押。
實務提醒:
- 收到撤銷命令後恢復正常發薪
- 員工離職時立即通知法院
- 保留所有相關文件至少5年
簡易流程圖
收到扣押命令→確認員工在職→10日內陳報→計算扣押金額→每月扣押解繳→清償完畢/離職