通報流程
各項人事異動通報作業流程、期限及官方系統連結
重要提醒
- 各項通報均有法定期限,逾期將受罰鍰處分
- 建議使用工商憑證登入各通報系統,以確保資料安全
- 通報完成後請列印或保存通報證明備查
資遣通報
員工資遣前須向主管機關通報
通報期限
資遣日前 10 日
違規罰則
未依規定通報,處新臺幣 3 萬元以上 15 萬元以下罰鍰
法律依據
就業服務法第 33 條
通報步驟
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資遣通報系統操作流程
1
2
填寫資遣通報表
填寫事業單位基本資料、資遣原因、資遣人數及名冊
3
上傳資遣名冊
上傳被資遣員工名冊,包含姓名、身分證字號、資遣日期等
4
確認送出
確認資料無誤後送出,系統會產生通報編號
5
列印通報證明
列印通報證明備查,並提供給被資遣員工申請失業給付使用
所需文件
- 事業單位登記證明文件
- 資遣員工名冊(含姓名、身分證字號、到職日、資遣日)
- 資遣原因說明
- 資遣費計算明細
注意事項
- 資遣通報須於資遣日前 10 日完成
- 未依規定通報將影響員工申請失業給付
- 大量解僱(60 日內資遣 200 人以上)另有特別規定
官方通報系統連結
各項通報作業的官方系統入口
通報期限總覽
| 通報類型 | 通報期限 | 法律依據 | 罰則 |
|---|---|---|---|
資遣通報 | 資遣日前 10 日 | 就業服務法第 33 條 | 未依規定通報 |
職業災害通報 | 發生後 8 小時內(重大職災) |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 37 條 | 未依規定通報 |
大量解僱通報 | 解僱日前 60 日 | 大量解僱勞工保護法第 4 條 | 未依規定通報 |
外籍勞工異動通報 | 異動後 3 日內 | 就業服務法第 56 條 | 未依規定通報 |